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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

2021 年 8 月 25 日 15:09 -行业新闻   73 Times

2021年8月24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官网获悉,为积极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北京是首个将住房租赁条例纳入地方性法规的城市。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条例》共6章81条,包括:总则、出租与承租、租赁服务、培育和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

抑制租金上涨过快,必要时将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起草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将对租金上涨过快这一问题进行一系列的调控,必要时会实行佣金或租金指导价。

简单来说,佣金指导价就是租房中介费指导价,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租房者的利益。所谓租金指导价和此前全国多地推出的二手房指导价有相似之处,即由政府分区域规定租金的上限或涨幅,确保租金保持在合理范围。

严管长租公寓:单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3个月

此前,长租公寓频频暴雷。而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严管长租公寓也成为一大亮点。

草案中拟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总和;超过的,收取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从而有力管控“长收短付”、“租金贷”等乱象。

建立住房租赁网签系统,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不仅买房要经过网签,在本次草案中北京还首次提出了住房租赁网签系统。

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同步完成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和出租登记。

这一系列措施的落地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同时,网签和备案的租赁合同也将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用户还可以享受为租赁赋权的相关公共服务:《条例》规定承租人可以凭备案的租赁合同作为依法申请办理积分落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凭证。

禁止发布虚假房源:违者最高罚款达10万元

争对发布虚假房源等问题,北京市此前已出台相关文件,并将相关措施体现在了本次的草案当中。

根据规定,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发布、展示、推广租赁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真实有效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建立档案,不得为提供材料不齐全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以及被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单位和个人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同时,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等违法情形的,应当及时删除、屏蔽相关信息,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违反上述规定,不仅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网络信息管理部门也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暂停其发布展示推广房源。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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